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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加强税贸协作 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
2006-04-05 15:09  文章来源:南京市外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2005年,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改革的政策,坚持依法退税与优化服务并重的方针,加强全市出口退税申报管理工作,加快出口退税进度,一年来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,我市出口退税工作取得较为明显成效,有效地缓解了全市资金紧张局面,促进了外贸出口快速健康发展。
2005年南京市市辖出口87.8万美元,同比增长46.9%,截至12月份累计办理出口退税362200万元,其中:(1)出口退税款258000万元,免、抵调库l04200万元。(2)外贸企业出口退税140373万元,生产企业免、抵、退税6178l万元,三资企业免、抵、退税160046万元。
去年,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》,从2005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,即在国务院核定的出口退税基数的基础上,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.5:7.5的比例共同负担。截止12月底全市超过退税基数184082万元,按地方财政负担7.5%计算,实际发生超基数退税13806万元,其中:市、区、县财政负担ll045万元,省财政负担276l万元,与上年比较,市财政负担超基数退税减少1365.4万元,同比下降11%,新的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,缓解了各方面矛盾,保障了企业及时足额地获取退税,各地方政府也更加重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。
回顾一年来退税工作,税贸双方加强配合,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,编制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规定,帮助出口企业及时掌握了解退税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。
二、加强调查研究,转变工作作风,做好全市出口退税情况的跟踪分析,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,指导出口企业的退税工作。
三、积极应对出口退税机制改革,加强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通过财贸、税贸、银贸、关贸协作等多种形式,加强信息沟通,相互交流,相互支持,做到优质高效地为企业服务。
四、组织出口企业办税员的培训,提高办税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,表彰全市优秀办税员,激励办税人员工作积极性。五、加强对出口企业退税工作的组织和管理,帮助企业完善退税管理,建立企业内部防范骗税的管理机制。
2006年是我国“十一五”规划的开局之年,出口退税工作将肩负起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使命,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锐意进取,开拓创新,扎实工作,加强与国税、财政、海关、外管等部门的协作,使退税工作能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,更好地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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